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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捉奸丈夫,反被判刑!
2019-08-30    77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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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阳市的杨某怀疑丈夫有外遇,找来朋友一起跟踪丈夫,为将来办理离婚收集证据。杨某还做了一件自认为非常解气的事情,即跟踪丈夫来到丈夫情人的住所,入室捉奸收集证据并拍下二人的裸照。近日,经海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海阳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和其朋友吴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8年上半年,杨某与其丈夫刘某因感情不和多次吵架。之后,杨某怀疑其丈夫有外遇,但一直没有证据。其丈夫已经起诉离婚,杨某为了抓住其丈夫出轨的把柄,以取得在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分割有利的证据,便找了朋友吴某二人一起跟踪其丈夫。

一天,杨某在街上看到丈夫刘某骑着电动车带着一名女子,杨某与吴某便一起跟踪刘某到了一所住宅。杨某丈夫进住宅后,杨某与吴某等了许久没有动静,杨某便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觉得时机到了,二人便用力踹门,将门踹开后冲进屋内,看到其丈夫与一名女子未穿衣服,杨某觉得终于找到其丈夫出轨的证据。她冲上前去用手机对着二人拍了一通照。后杨某的丈夫刘某报警,海阳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随即,海阳市检察院以杨某、吴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诉至海阳市法院。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在与其丈夫刘某离婚期间,伙同吴某,未经刘某和李某的许可,采取用脚踹门的方式强行闯入李某的住宅,并对住宅内居住的刘某和李某拍照。本案因离婚案件产生,杨某在获取证据时,不应违法,更不应当以刑事犯罪手段进行。杨某、吴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成员的意志或无法律依据,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或者进入他人住宅后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可能很多人为本案的杨某愤愤不平,老公出轨去抓个“小三”怎么就被判刑了?本案中,杨某带着朋友吴某采取暴力破门的手段,侵入他人住宅,对居住人的住宅安宁等权益造成了严重伤害,所以构成了犯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触犯法律,弱势不应当是任性的理由,更不是违法的借口,任何人不能用道德的幌子作为违法的借口。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王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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