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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 11月13日凌晨,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金地圣爱米伦小区的35岁女子卢某林从4楼的家中走出,独自来到了32楼的天台,纵身跃下。此前,她曾多次被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的老人围堵。
湖北女子被遛狗不牵绳老人围堵后跳楼
今年9月份,害怕狗的卢某林曾在小区碰上几名业主遛狗不牵狗绳并被狗追赶。在被追赶中,卢某林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条子驱离狗。此后,卢某林便被狗主人挑衅辱骂甚至殴打,一直持续到11月12日。
11月12日早上7点多,卢某林在“狮南1网格群(1、2栋)”中讲述了自己被小区遛狗不牵狗绳的老人及其朋友每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围堵、辱骂、殴打。
卢某林说,她试图找过物业,“微信上除了让我报警没别的,值班室没人。”她也找过社区,“但是社区也没吭过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仍然每天被挑衅辱骂甚至被打。”
新京报消息 11月20日,卢某家属以卢某被辱骂、殴打向辖区警方报案。23日,记者从狮子山街派出所获悉,警方以卢某被寻衅滋事受理了该案件。卢某家属表示,卢某轻生前曾遭到遛狗不牵绳的数名中老年业主多次围堵侮辱。事发后,卢某家属还发现一自称狗主儿媳者曾多次在业主群辱骂轻生女子。
如媒体调查报道的情况基本属实,那么几位侮辱挑衅的人员寻衅滋事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寻衅滋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第一档量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档刑罚为五到十年有期徒刑。
参考: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定罪、量刑、免于处罚、取保候审和不起诉